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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序号: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龙潭区江北新吉林街东行1公里处有一家农药厂(未挂牌),散发浓重的化工原料气味,污染周边空气;将生产废水排入附近河套,造成河水散发刺鼻性异味。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16批号、第22批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序号:2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敦化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刘某某利用职权,私自强占额穆镇八里堡后山的国有林;强占穆镇下属黎明村、新吉村、靠山村的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9月7日,延边州纪委、敦化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八里堡位于额穆镇十里村八里堡社,八里堡后山涉及额穆镇林业站12、17、18共3个林班,属集体林地,无国有林地。信访人反映的额穆镇下属黎明村、新集村、靠山村开荒地,实为耕地,承包权归集体和个人所有,无强占开荒地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八里堡后山3个林班内共有3块林地,年经额穆镇政府公开拍卖。一是刘某某林地,林地面积为27.4公顷。二是祖某某林地,林地面积为49.8公顷。三是林某某林地,面积为43.3公顷。以上3人均非敦化市纪检委工作人员。承包权属清晰,通过公开拍卖购得,无私自强占林地行为。

经敦化市纪检委统计确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4名刘姓工作人员)均未在额穆镇承包过任何林地、耕地等。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3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曾于9月2日向督察组反映伊通县黄岭子镇杨家村3社村支书经营的养猪场直排粪污,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9月3日,在当地环保局到现场检查之前,该村支书已得知检查信息,将村路上的排污沟做了铺垫,当地环保部门到现场未做出任何处理。举报人称该村支书宣称在伊通县和黄岭镇已将违规排污问题摆平。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案件与、转办件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结。

“举报人曾于9月2日向督察组反映伊通县黄岭子镇杨家村3社村支书经营的养猪场直排粪污,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查,现场无粪污乱倒现象,养殖场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现场没有排污沟可铺垫。

经黄岭子镇纪委调查,原村支书和于某都否认“通过县里和镇里将违规排污问题摆平”事项。经深入了解,举报人妻子与洪先养殖场现租户(于某)妻子在9月初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举报人妻子住院治疗,没有得到赔偿,举报人遂多次举报。当地派出所已经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由当事人进行赔偿,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岭县北正镇乔家围子村公爷府屯的多垧草原,被该村村部全部出售,现草原被破坏改种水稻。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反映多公顷地块,经过市、县国土部门批准改为耕地,实际批准开发整理面积为.57公顷。其中立项开发整理地块有三块:第一块地是年经长岭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年开工,建设规模为公顷,整理后为水田,目前该项目已于年通过省级专家验收后确定为新增耕地。第二块地是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长岭县三批次四标段,建设规模为.16公顷。第三块地是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长岭县三批次10标段,建设规模为.41公顷,以上两块地是由政府部门批准,批准整理后为旱田。

信访反映草原被破坏改种水稻情况属实,但属土地整理项目,并非破坏草原进行耕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5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龙市和龙林业局自成立以来,每年在辖区内林场林地里毁林采沙修路,共破坏13块山林地且没有还林。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和龙林业局将其中6块山林地还林,但剩余的7块山林地仍未还林。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13块山林地”,9块为和龙林业局年建成之处在建设运材道路和后期养护过程中形成的取料场,4块为和龙林业局在建设中朝边境国防公路中形成的取料场。全部位于林区公路两侧,近些年在取料过程中没有毁林现象,信访反映的“毁林采沙”不属实。

年5月-7月,和龙林业局对9块取料场恢复了植被,恢复面积m2。和龙林业局辖林区内的4块取料场,目前未恢复植被,面积m2。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和龙林业局对建设中朝边境国防公路中形成的4块取料场,已制定植被恢复方案,计划于年5月30日前恢复植被。同时,对9块历史遗留取料场恢复植被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

问责情况:约谈2人,通报3人。

序号:6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10队,新春煤矿于年毁坏3垧耕地和3垧林地建矿,生产期间排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废料、残土等废物;年10月15日,珲春市政府责令该煤矿关停并要求其恢复当地生态环境,但该煤矿关闭后一直没有恢复当地生态环境。二是该煤矿西南方向三、四百米处是炸药库,炸药库看管者养猪和家禽,在附近河道挖鱼塘养鱼,将污水污物倾倒入河,污染河水以及该河下游板石村10队村民家的井水。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和林地,治理被污染的水源。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水、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所举报问题属于重复举报内容(与、号案件重复)。

年按照《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新春吉春松林春化等四家煤矿的决定》精神,关闭了新春煤矿,目前井口已填平,仅遗留原矿办公用房。新春煤矿生产期间堆放的垃圾已清理,生产废料及残土等待生态修复时一并处理。新春煤矿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提交了《矿山环境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存缴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针对该煤矿至今生态恢复不彻底的问题。年8月1对新春煤矿下达了《限期拆除遗留地面建筑物的通知书》,年8月9日在图们江报第期发布公告,责令该企业自公告下发之日起,60日内拆除遗留地面建筑物。

第二个问题:年9月7日,珲春市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板石镇政府等部门联合现场调查,炸药库建于年左右,已废弃不用,民房一座无人居住,未发现有养殖行为和排污行为。建矿初期有一鱼塘,已废弃多年,附近沟塘为地表水冲刷形成,据该村村长介绍该村水源地在水池上游1km处,故无污染水源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企业明确表态,在40日内拆除地面建筑物,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如不进行恢复治理,在公告期届满后,按照《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强制恢复,费用从煤矿存缴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扣除。

问责情况:无

序号:7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临江市桦树镇金山凉山村尹书记于年私自将两块林地出售给村民陈某,年春节后陈某将两块林地的林木砍伐后改种人参。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后,临江市林业局资源处的处理意见是:“砍伐林地耕种人参是合法行为”。举报人对此处理意见不满意,认为临江市林业局资源处虚报谎报,称资源处曾派人到省级部门私自将上述两块林地用途更改为农田地,欺上瞒下。举报人要求重新调查处理上述问题。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抚松县仙人桥镇梁山村村民委员会于年12月20日将两块地承包给牛某某(已去世),其中一块为临江林业局地块认定书中序号为D27的地块,合同面积1.0公顷,现地整地面积0.5公顷;另一块为D28地块,合同面积3.3公顷,现地核实种参面积为3公顷,整地面积0.5公顷,确系存在毁林种参现象。

临江林业局资源处未曾出据过“砍伐林地耕种人参是合法行为”的处理意见,也未曾派人到省级部门将上述地块林地用途更改为农田地问题。也没有向省厅提交将上述地块由林地改为农田地的申请。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临江市森林公安分局已对D28地块林木被毁坏案件进行侦办,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关于开展耕地数据与林地数据重叠地块核查的通知》要求,临江林业局将加快与毗邻单位耕地数据与林地数据的无缝对接,使森林经营与土地管理依法依规进行。

问责情况:记大过处分3人,记过2人,诫勉2人。

序号: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前郭县查干湖镇新发村的国有林地被人破坏挖坑取土,问题存在多年,一直无人查处。二是新发村集体所有的10多垧草原于2年前被人占用,经营养鸡场和报废车辆处理厂,破坏草原生态环境。三是新发村另一处集体所有的近垧草原,于4、5年前被人破坏改种水稻。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前郭县查干湖镇新发村韩家店林场国有林地内有一处平方米取土坑,反映情况属实。

取土坑是年前附近村民取土形成。之后韩家店林场加大了监管力度,再没有出现取土问题。

第二个问题:现有两处养鸡场,一处已建成投产,存栏蛋鸡5万只,另一处存放车辆40辆,计划建设养羊场,两场分别在前郭县国土资源局有备案手续,所处地块的地类为盐碱地,不是草原,因此不存在破坏草原生态问题。

第三个问题:新发村开发水田地块经实测面积为公顷,属于松原市国土资源局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举报的地块位于松原项目区前郭区片蒙古艾里功能区内,属盐碱地,该项目区总面积5.04万亩,建设规模4.67万亩,新增耕地3.6万亩,吉政函《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立项的批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土资函《关于同意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和《关于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分别对本区块水田开发给予批复,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前郭县林业局对韩家店林场下达整改通知,限韩家店林场于年10月30日前回填、平整取土坑,恢复林地生产条件,并完成造林。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2人。

序号:9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南崴子街道6屯中间,一造纸厂经常夜间生产,将生产废水直排西辽河,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公主岭市环保局调查,该厂实名为公主岭市鹏超纸厂,位于南崴子镇大榆树村六屯,距西辽河米。主要生产包装纸,年产吨。受市场销售、设备检修和厂房维护等原因,于年6月1日停产至今。环保监察人员曾在年7月5日夜间对企业进行检查,未生产。生产工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全部回用不外排,在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环保人员在检查中也未发现企业将生产废水外排到辽河,公主岭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辽河断面检测未有超标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0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双阳区山河镇有不少居民毁坏自家承包地边的自然林改为耕地。二是山河林场私自将林场林地承包给他人耕种且不还林。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山河镇)有25个村,个自然屯,耕地面积公顷,国有林面积.3公顷,集体林面积为.12公顷。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为扩大耕种面积,绝大多数承包地与林地接壤的农户逐步侵占林地进行耕种,累计侵占林地.8公顷。目前已完成还林面积.3公顷,未还林面积.5公顷。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信访反映山河林场实为双阳区烧锅林场。年8月31日,经烧锅林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法定程序将国有林地6.1公顷承包给俞某某用于发展采摘园项目。俞某某承包林地后,因其中有一处约0.3公顷地块的原有树苗成活率较低,仅存果树20余棵,就在该地块空地上种植了玉米,不存在毁林行为。年4月,烧锅林场发现俞某某种植玉米0.公顷,当即责令其自行清除,年7月,因俞某某未自行清除,烧锅林场按照林农间种的造林规程,清除0.15公顷玉米,形成树木栽植行,之后俞某某在清除后的栽植行上栽植云杉约株。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对于未还林.5公顷土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意见》,年计划还林.7公顷;剩余的.8公顷在年第二轮土地调整时由各村纳入农户承包地面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将在本轮土地承包结束后,将该部分林地收回,由山河街道组织进行还林。

第二个问题:年9月9日,烧锅林场将俞某某林农间种玉米清除。烧锅林场将加大对林地的管护力度,并加强对栽植树苗的抚育工作,确保栽植树苗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问责情况:诫勉3人,约谈2人。

序号:1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图们市月晴镇大星村有一垃圾填埋场散发臭气,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填埋场的垃圾污水(渗滤液)被雨水冲刷流入附近河道,汇入下游图们江,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9月7日,图们市委、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该垃圾填埋场在年5月封场并全部覆盖,市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全部转移到新垃圾填埋场处理。现场存在臭味及垃圾污水,情况属实。

经查,该垃圾填埋场已建设挡土墙做防外流处理。信访反映“垃圾污水(渗滤液)被雨水冲刷流入附近河道,汇入图们江,污染水体环境”,情况不属实。

图们市环境监测站对垃圾填埋场上游嘎呀河下断面、垃圾填埋场下游进行了采样化验,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垃圾填埋场被雨水冲刷后裸露部分散发臭味的问题,图们市晶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再次进行了消毒和覆盖。

目前,对该垃圾填埋场的治理已经着手。年5月,图们市晶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绿科公司签订协议,对新基洞垃圾填埋场大气、土壤、地下水等进行检测,检测时间周期为12个月(年6月至年5月)。由吉林省绿科检测有限公司每月一次对大星村垃圾填埋场大气、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现已分别于年6月13日至16日,7月7日至11日完成两次检测。年5月20日,图们市晶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宏创公司签订合同,由宏创公司根据绿科公司的监测数据结果编制环评、可研及处理方案(预计年8月末完成)。图们市政府将根据方案要求完成治理工作,预计年末完成治理。

问责情况:无

序号:12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宽城区小南小学东行米处,原长春铃木集团废弃厂房内有一镀锌厂,生产期间排放红色烟雾,气味难闻,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15批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序号:13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东丰县南屯基镇合兴村有一糠醛厂,生产期间散发难闻刺鼻性气味,污染周边空气;生产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举报人称每当有上级检查时,该厂就会提前停产。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企业生产时反应釜定时排放糠醛渣,排放过程中有异味、水蒸气产生。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废气符合排放标准。该公司生产废水零排放,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现象。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公司雨水渠与秀水河交汇处上、下游米处进行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比对表明,上下游河水水质未受到污染。该公司年度对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机械设备进行维修,8月9日起停产,不存在上级检查时就提前停产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问责情况已在号公开。

序号:1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哈砬子社有一金鼎铁矿,毁坏原始森林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林业部门视而不见;举报人称金川镇立新屯还有一家铁矿存在上述问题。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金鼎铁矿,位于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哈砬子社,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年6月27日,辉南县林业局稽查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问题,经查,该企业于年5月份至今,在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哈砬子社19林班2、11小班内,非法占用林地平方米堆料,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毁坏原始森林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林业部门已立案侦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人称金川镇立新屯的另一家铁矿为辉南县金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立新铁矿,位于辉南县金川镇立新村,该企业使用林地手续完备,不存在毁坏原始森林、侵占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年8月29日,辉南县森林公安大队对吉林省金鼎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立案侦查,案件现正在侦查中。

问责情况:通报5人,约谈2人。

序号:15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东辽县辽河源镇永平村1组有一家非法采金企业,10多年来满山挖洞、放炮,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举报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年9月6日,东辽县安监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辽河源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举报所称的“非法采金企业”为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于年5月7日办理了探矿许可证。年至年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取得《探矿权证》,企业非法采金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在年至年之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违法建筑7座,面积平方米,东辽县林业局、东辽县宴平林场等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问题属实。

年以来,该矿周边部分村民得知公司取得探矿手续的消息后,开始挖洞盗采矿石。为制止盗采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东辽县政府安排辽河源镇政府、国土局、安监局、林业局、公安局等单位多次联合执法,雇佣民用爆破公司对私挖乱采较深的坑洞进行了爆破,严厉打击了私挖乱采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东辽县林业局责成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春季造林前,补办用地手续、拆除临时建筑,恢复林地原貌。

问责情况:无

序号:16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磐石市明城镇有一家炼钢厂将生产废水直排黄河水库,污染水体环境,威胁居民饮用水安全。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问题反映的一家炼钢厂应为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东北侧为黄河水库库区,公司厂界距黄河水库库区1米左右,黄河水库属中型水库,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

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调查组对主要产生废水的生产工序进行了检查,正常生产时每天产生废水量总计为吨左右,产生的废水经收集进入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污水处理站入水和出水分别进行了监测,出水水质达到中水回用标准。

调查组对该公司厂区四周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公司无污水排污口。因此,该公司生产废水不存在外排问题,也未将生产废水直排黄河水库。

磐石市环境监测站会同磐石市卫生计生局对黄河水库水质进行了布点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黄河水库水质符合国家三类地表水水质标准。黄河水库水体环境未受到污染。

磐石市明城镇居民饮用水为地下水,磐石市卫生计生局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例行监测,根据年4月份监测结果显示,饮用水水质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威胁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7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江源区城西紧邻鹤大公路的宏远建材于年未批先建,无环评、消防手续;距居民住宅和西侧加油站都不足50米,生产期间排放烟尘和气味严重扰民;生产废水直排周边耕地,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白山市江源区宏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年1月取得江源区环保局环评批复,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信访反映的“年未批先建”问题不属实。但江源区环保局在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改建、扩建,未取得改、扩建环评及审批手续。该企业于年6月18日申请停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厂房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属实。

该企业产生气味的是焙烧工艺,消除气味的措施主要是除尘,生产时将窑炉废气及热量用引风从地下两米深管道引入烘干室进行烘干,废气经烘干室43米排放筒采用高空排放,日常检查未发现有气味产生。年5月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生产期间排放烟尘和气味严重扰民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生产用水全部用于原料搅拌,无生产废水排放,信访反映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周边耕地”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江源区环保局于年7月7日对宏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改扩建项目建设。

江源区公安消防大队于年9月8日对宏远建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及改扩建工程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于年9月15日、9月18日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问责情况:无

序号:1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敦化市江南镇民庄村村长于年至年期间,砍伐0多棵树龄50多年的落叶松。二是北环路朝鲜族二中学校往西一带,环境脏乱差,有人烧胶皮排烟,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9月7日,敦化市林业局进行了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江南镇“民庄村”应为民主村。年3月,经民主村申请,敦化市林业局批复,在江南镇林业站辖区林班85小班,采伐落叶松,面积3.54公顷,株数株,采伐方式为皆伐。此次采伐属村集体行为,被采伐的林木权属为民主村村集体,采伐行为合法。

第二个问题:9月7日,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征收局、江南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北环路朝鲜族二中西侧周边有建筑及生活垃圾堆放,附近有多处废品收购站。排烟是由于部队敦化教导队在院内垃圾池燃烧树叶、生活垃圾所致。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个问题:敦化市征收局与江南镇已开始对各自负责区域进行清理,9月10日前完成了清理工作。现该区域已列入征收计划,正在逐步拆迁。

敦化市城管执法局协调该部队停止露天焚烧,并对焚烧残渣进行了清理。

问责情况:无

序号:19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蛟河市庆岭镇杨木沟村村委会与祥某某私自签订土地买卖合同,祥某某占据他人在册土地建山庄且非法侵占林地,无任何手续。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祥某某实为于某某,所指山庄为祥颐山庄。年杨木沟村委会与赵某某、付某某等3户农民协商后,与于某某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3户农民平方米耕地使用权转让给于某某(其中平方米签订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时该地块为基本农田,但5年发洪水将该农田冲毁,8年进行国土调查时按现状进行了调查,确定该地块为裸地。非买卖合同,部分属实。祥颐山庄所在地块位于林班4小班,面积为1.05平方公里,地类为农田,非林地。祥颐山庄无建设审批手续,蛟河市住建局于3年下发了吉林省村镇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有效期1年,该项目于年开工建设,未办理任何开工手续。

3年4月1日,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发了珍禽繁殖饲养项目审批书,但由于资金及近湖区禁止经营禽类养殖等原因,该项目停止建设。该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蛟河市国土局于年2月12日对其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8平方米,处以罚款.42元,当事人缴纳了罚款。未执行部分蛟河市国土局已于年6月9日申请蛟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祥颐山庄无环评手续,于年10月办理了工商执照,年3月五证合一后统一换证。年1月办理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信访反映的“祥某某占据他人在册土地建山庄且非法侵占林地”部分属实,“无手续”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祥颐山庄用地符合《蛟河市庆岭镇杨木沟村村庄规划》,所占裸地.59平方米符合《庆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蛟河市将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

问责情况:无

序号:20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年蛟河市青背林场的经理和场长,在无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砍伐国有林木3万立方米,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年太阳、平川和龙凤等3家林场各盗伐林木1万立方米,该案被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至今未办结。三是天岗镇和庆岭镇有多家矿山和多家石板厂,上述企业非法侵占林地达-公顷,且多数都无手续;生产期间固体废弃料堆积如山。四是有人在无林业、国土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庆岭镇沿松花湖边杨木沟附近建山庄,破坏生态环境。五是蛟河市前进乡、新站镇、松江镇、漂河镇和天北镇等乡镇,有人无采伐手续大量毁林种参,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与第16批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

第三个问题:经查,年以来,蛟河市天岗镇(天岗园区)、庆岭镇39家石材矿山企业中有11家存在非法侵占林地问题,累计非法侵占林地面积63.公顷。家石板材加工企业中有8家石材板厂存在非法侵占林地问题,累计非法侵占林地面积1.公顷。石材废弃物乱堆乱放问题存在。年以来,蛟河市逐步加大清理力度,累计清理国道沿线石材废弃约3立方米,清理牤牛河河道石材废物23万立方米,清理天岗园区吉顺工业园区石材废弃物6万多立方米。举报情况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庆岭镇杨木沟村沿松花湖边现有山庄14家,除祥颐山庄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外,其余13家山庄均在-4年期间取得了用地审批手续;有5家山庄需要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但未办理。经核对年蛟河市天南林场森林资源档案,非法侵占林地山庄有5家,非法侵占林地面积2.公顷。举报情况属实。

第五个问题:经查,年以来,蛟河市涉及毁林种参乡镇共有8个,共查处参地行政案件15起,处罚面积5.公顷,处罚金额68.万元。举报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三个问题:针对天岗镇(天岗园区)、庆岭镇石材环境问题,将在前期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环境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在已恢复植被9.公顷的基础上,分8期做好剩余未整治石材弃料场植被恢复工作。二是安装14个摄像头,监督石材企业随处倾倒废弃物现象再次发生。三是从关闭矿山治理、牤牛河工程治理、锯泥和石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等10个方面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彻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第四个问题:蛟河市林业局已经对上述5家山庄非法侵占林地问题行政立案,正在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理。针对其无环评手续问题,蛟河市将协调松花湖管委会环保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第五个问题:目前,被处理的毁林种参地块都已按照造林规程栽植树木,并达到更新造林标准。

问责情况:记过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4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2人。

序号:2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敦化市黄泥沙镇向阳村孙某某破坏基本农田采沙。二是柳树泉李某某养猪,将粪污直排周边沙地里,污染周边环境。三是黄泥沙镇政府将向阳村前面的一片草原破坏开垦为木耳基地,荒废后被人圈占建成养牛场和垃圾场,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敦化市

污染类型: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黄泥沙镇向阳村”应为黄泥河镇双泉村向阳社。采砂点位于向阳社西北侧约1.2公里处,占地面积约2.3公顷,为工矿用地,不是基本农田。此采砂点是多年来历史遗留下来的砂坑,年修建国道(敦白公路)、6年修建长吉珲高速公路黄泥河段时曾在此取料,同时也是保障附近村民生产生活自采自用沙坑及黄泥河镇紧急情况下应急用料和灾后重建的取料砂坑。

年6月10日,孙某某在此采砂地点非法采砂,敦化市国土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因孙某某抗拒执法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年9月至今,敦化市国土局在该砂坑未发现违法开采、买卖风化砂行为。

第二个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李某某养猪”场所为敦化市立群养殖畜牧专业合作社,法人为陈某某,现生猪存栏0头,无环保手续。经查,该合作社养殖区距村庄约米,距黄泥河小支流10米,建有防渗漏的污水储存池、防雨防渗防外溢的堆粪场。由于该合作社养殖规模较大,原有的堆粪场无法满足堆放要求,该合作社又在堆粪场附近土地上挖掘了2个堆粪坑,每个堆粪坑的面积约为平方米,将粪便直接倾倒在堆粪坑内,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向阳村”为黄泥河镇双泉村向阳社,反映的地块位于向阳社南敦白公路道下,面积11.1公顷,为草原地。

经查,8年黄泥河镇政府为打造木耳小镇,在此地块(草原地)中的部分地块建设培育木耳基地,当时没有办理手续,由于多种原因,仅半年项目便停止了建设,农民早已不再培育木耳,现已自然恢复成草地。现场查看,该地块内有一处塑料布搭建的临时简易牛棚,面积30平方米,围栏3.2公顷草地放养黄牛4头。根据有关规定,允许在此地块放牧。临时简易牛棚属于违建,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完毕。此地块内堆放1小堆废弃的木耳段,不存在垃圾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敦化市国土局已将此采砂点列为重点预防非法开采区域,严格监管。

第二个问题:黄泥河镇政府责令该合作社于3日内完成对堆粪坑内粪便的清理。9月9日,敦化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立群养殖畜牧专业合作社处以罚款,责令重新选址搬迁,并履行环评程序。目前,该合作社已将堆粪坑内粪便清理完毕。

第三个问题:9月7日,敦化市黄泥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现场要求双泉村村委会清除该地块内废弃木耳段,当天已经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序号:22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柳河县紫鑫药业生产期间机器噪声和排放的烟尘、气味严重扰民;生产废水直排附近小河。闻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为逃避检查该企业已停产。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柳河县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昼、夜间噪声均高于此区域标准。噪声问题属实。该企业共配备两台生产锅炉,一台10T燃煤锅炉,一台6T备用燃煤锅炉,柳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标准,烟尘扰民问题属实。提取车间在生产期间有中药气味产生,扰民问题属实。

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能力吨,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现场调取在线监控数据,参数显示无异常。群众反映的生产废水直排附近小河不属实。通过查看生产记录,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1日进驻吉林省至今,紫鑫药业一直在生产。停产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年9月8日柳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年10月1日前将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完成,年10月30日前将烟尘等扰民问题整改完成。

年,该公司在柳河县经济开发区投资5.7亿元,建设占地20万平方米的新厂区。新厂区按照新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完备,预计年完成GMP认证并投入使用。

问责情况:约谈2人。

序号:23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乾安县乾安镇在竹街私搭乱建的钢铁一条街污染问题曾被附近居民举报到督察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查出20多户售钢户,县委书记到现场开会布置工作,县政府也选出地点并限定售钢户于15日内搬迁。举报人认为县政府虽有整顿计划但无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是摆场面走过场、欺骗督察组;县政府选定的搬迁地点面积小,根本无法容纳上述售钢户;多数售钢户等靠不行动,以暂时关门歇业的方式应付督察组。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乾安县共有15户商户需要搬迁,县政府已对新确定的钢材市场进行了土地平整,为经营商户安装办公板房,并配套安装电路等相关设施。新建钢材市场总面积平方米,每个商户划分经营面积平方米,过道宽为31平方米,可容纳至少16户商户,不存在搬迁地点面积小,无法容纳钢材户问题。

起初各钢材商户对搬迁问题确有等靠思想,经过执法局反复做思想工作,各商户都表态同意搬迁。由于市场是新确定的场所,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均为后期补充完善的,商户对搬迁也缺乏准备,需要安装建设钢材库房等,故搬迁时间无法在短期内完成。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现各商户正在着手场地硬化和库房安装工作。待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搬迁工作将陆续展开。

问责情况:无

序号:2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抚松县兴隆乡青年村双沟水库有一居民袁某某,在库区内非法大兴土木,挖山盖房,私建鸡舍,建养鱼池达十多处,毁坏国家林地,破坏生态环境;在库区水域大面积网箱养鱼,严重污染松花江上游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袁某某为抚松县清沟养鱼专业合作社和抚松县鹿鸣湖水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抚松县鹿鸣湖水产有限公司自年陆续在双沟水库青沟岔道路两旁建设房屋11处,无审批手续。11处房屋均建造在水库清沟岔左岸开阔处和道路旁,属于松江河水力发电站征占地范围之内,已经取得了林业部门的批复,不存在“挖山盖房”和“毁坏国家林地”现象。该公司确有一处房屋饲养20余只鸡,该房原计划为炒茶加工车间,后因放弃炒茶业,厂房闲置,并非私建鸡舍。经排查,双沟水库附近未发现“十多处”鱼池。

抚松县鹿鸣湖水产有限公司网箱养鱼共分两个区域,已办理了水产养殖证,经查不存在超面积养殖问题。年9月7日,抚松县环境监测站对鹿鸣湖水域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已于年7月20日对抚松县鹿鸣湖水产有限公司违规项目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相关规定履行处罚程序。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4人。

序号:25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伊通县靠山镇靠山村孙某某侵占该村白土沟石场,破坏加油站北山、老桥后山、吴家沟东山等3处山体和护山村冯家沟水库西山的4处山体,非法毁坏国家集体林,砍伐数千株树木,盗采砂石上亿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此外,还盗挖护山村冯家沟后山10亩基本农田取土。举报人称孙某某涉嫌刑事犯罪、非法倒卖国家集体资源,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中与孙某某有关的问题为白土沟石场和吴家沟东山,孙某某系承包人,但未对此两处经营采挖。原废弃石坑已无树木,“毁林砍树”不存在。靠山村、庄家村、护山村、姜家村、下沟村、河沿村多年维修道路以及农民建房均在此挖砂,孙某某免费提供设备,没有经济往来。“采挖砂石”事实存在。

“此外,还盗挖护山村冯家沟后山10亩基本农田取土。”不属实,该处非孙某某所有,《靠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年》显示,该区域无基本农田,且现状无采挖迹象。

“举报人称孙某某涉嫌刑事犯罪、非法倒卖国家集体资源,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不属实。国土、林业和靠山镇政府证实,孙某某未参与过采挖砂石,不存在“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县林业部门将白土沟砂坑和吴家沟东山砂坑列入了年至年山体裸露(取土、沙、石场)植被恢复人工造林计划,在今冬明春,由林场和林业站进行人工造林。

问责情况:无

序号:26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宽城区长春达丰橡胶厂和长春北星车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废水直排或利用渗井偷排,严重污染兰家镇于家屯的村民饮用水。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达丰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塑料件、橡塑件加工生产,有工商执照和环保手续,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企业生活污水及车间冲洗废水排入院内防渗储池中,由宽城区环卫设施管理处定期抽运。

长春北星轨道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轨道客车配件加工及检修,有工商执照和环保手续,企业分解车间内建有一台重力液动校对除锈机,用于清洗机车轮对,机器下方建有水泥防渗储水池,清洗水储存量约为7吨,循环使用,水池定期清理。企业生活污水排入院内防渗储池中,由宽城区环卫设施管理处定期抽运。

年、年,省、市环保部门和兰家镇政府均接到群众反映水污染问题的投诉,年9月,宽城区政府委托吉林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对4户居民家院内井水进行了抽样监测,检验报告显示浅层饮用水部分指标超标,根据吉林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复核意见,投诉人家中井水中硝酸盐等9项指标超标与以上2户企业生产无关。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兰家镇政府为确保居民饮水安全,于年4月在于家屯村内打了两口深水井,配备了专用泵房和饮用水净化设施,设专人管理。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7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垃圾填埋场距平湖街道办事处双湾村13社直线距离不足米、落差80余米,散发异味导致附近个别居民出现身体不适;经该区环保部门检测结果显示空气质量严重超标;该填埋场排放垃圾渗滤液流入水库和附近村屯,污染居民饮用水,造成畜禽饮水死亡,居民饮用水水质经相关部门检测,多项指标严重超标。举报人称区政府多年来不从污染源头进行治理,只是敷衍、搪塞群众;该村村民年连续3个月向区政府反映上述问题,均未得到回复;8月8日有村民向区政府反映上述问题,区领导谷某某说“你们住的不是地方”。举报人称督察组近日到双阳区垃圾填埋场检查的当天,区政府只是做表面工作,对垃圾场喷洒除臭剂应付了事。目前,该垃圾填埋场只对污水池作了表面遮盖,对垃圾填埋坑进行了覆土,污染程度有增无减。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专业机构实地测绘,双阳区垃圾填埋场距平湖街道双湾村13社最近的村民住宅.05米,最大落差20.82米。从年6月25日开始,双阳区市容环卫局相继采取设置除臭盒、循环消杀除臭、覆盖填埋区祼露面、雨污分流、遮盖填埋区漂浮物、渗滤液储存池加盖等措施降低垃圾场异味。8月17日,经监测,监测点各污染物浓度、各监测时段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点的限值要求。经调查,双阳区垃圾填埋场职工从未出现过因异味导致的疾病及特殊生理不良反应,也未发现平湖街道双湾村13社村民因空气异味导致疾病发生。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为防止渗滤液渗出,5年原垃圾场封场时专门留有1眼集液井,年又新建3眼集液井,收集渗滤液。现垃圾填埋场5年建成,有防渗漏设施,两个垃圾填埋场收集的渗滤液集中导入到渗滤液储存池进行储存,从年开始现垃圾场的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运行后进行了统一处理,不存在渗滤液流入水库和附近村屯的问题。年6月22日经检测,处理的渗滤液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二标准。年6月27日,双阳区疾控中心对全区分散布点26个(双湾村2个)生活饮用水井水进行了检测,19个水样(含双湾村2个水样)水质检测存在不同程度的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超标。双阳区疾控中心分析认为:浅层地下水,井管周围封闭不严,缺防护设施,可能造成饮用井水污染。年8月16日,双阳区环境监测站对双湾水库水体监测,双湾水库水体达到灌溉标准。经调查,没有出现畜禽因饮水造成死亡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为解决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双阳区政府近年来共投入资金2万元进行防污治污。年双湾村13社部分村民上访,区政府领导逐一答复了相关问题,并已分步骤解决落实。8月8日,区政府领导没有接待过双湾村13社村民上访,信访反映区领导说“你们住的不是地方”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农村浅层地表井水超标的实际,双阳区平湖街道已于8月18日起开始为双湾村13社村民运送安全饮用水。双阳区水利局在该社已启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0月末完工。

双阳区政府计划在年封冻后,将原垃圾场库存垃圾逐层挖掘、冻态清运至长春市蘑菇沟垃圾场,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原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

问责情况:约谈2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序号:2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梨树县四棵树乡安家屯村附近的防护林被人砍伐开荒种地,致使该村耕地遭受大风和沙子的袭扰。举报人要求加强治理,恢复以往的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与24批信访案件内容相同。

经排查,发现该村共有5个林地清收防护林小班,存在春季还林后防护林苗木被人为毁坏种植玉米现象,毁坏苗木面积共计平方米。

因毁坏苗木是年春季清林还林栽植的苗根,未达到防风效果,所以举报人反映的“致使该村耕地遭受大风和沙子的袭扰”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5个小班存在毁坏苗木种植玉米现象的农户,梨树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梨林罚字[B]第7号和梨林罚字[B]第8号)。同时,安家屯村委会已与农户签订秋季还林协议书,在年11月10日前完成上述5个小班林地还林。

问责情况:诫勉1人。

序号:29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桦甸市两台子村合乐屯经历一场大雨后,水井里的水发黄、有异味,不能饮用;举报人怀疑是该屯北侧约2公里处吉林省田谷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生产废水造成的,因为该企业生产废水的色、味与水井的水相同。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并解决该问题。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吉林省田谷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完成了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二期工程正在建设。该公司于年8月15日完成废水排污管线并网,8月18日申请调试运行。8月21日,经桦甸市环保局同意后,投入试生产(此前,该企业未投产,无废水排放)。现场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废水排入外环境。桦甸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入市政管线的污水采样监测,四项因子均达标。西台子村合乐屯位于口桦线西侧,在田谷食品有限公司东南约2公里处,共有户、人。该区域居民住宅为平房,旱厕,以浅层水井为饮用水源。群众反映的井水在大雨后变黄和有异味的原因复杂,但根据调查结果,与田谷食品有限公司无关。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桦甸市疾控中心对该区域饮用水井选点采集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29项理化项目、4项微生物项目共33项常规指标进行检测,若检测水质不达标,将采取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问责情况:无

序号:30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扶余县王家站镇政府后院,学府小区的物业公司将渗井中的污水抽出后排入雨水管道,流入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二是该镇的居民楼大部分都无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基本都直排松花江。三是学府小区的采暖锅炉冬季冒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学府小区建有两个容积60立方米玻璃钢材质圆柱形的防渗化粪池,居民生活污水经管道全部进入化粪池。小区物业一个月进行一次清掏,清掏出来的粪污作为肥料用于还田。不存在直排雨水管道流入松花江水体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扶余市五家站镇现有4个住宅小区,除学府小区外还有金钻花园小区、永康家园小区和幸福家园小区。经查,金钻花园小区建有30个防渗井,全部经过水泥硬化,居民的生活污水经管道进入防渗井,小区物业定期进行清掏,没有外排。永康家园小区建有一个立方米的化粪池,采取了防渗漏措施,居民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4个月左右清掏一次,没有外排。幸福家园小区建有6个56立方米玻璃钢材质的防渗化粪池,居民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小区半年左右清掏一次,不外排,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江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经查,学府小区冬季取暖时与五家站镇中心小学共用一台4吨的取暖锅炉,已安装了湿法除尘设备。由于不是冬季取暖期,目前该锅炉未使用。9月10日,扶余市环保局走访了该取暖锅炉附近多户居民,经调查,个别居民反映锅炉使用时偶尔有黑烟。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三个问题:扶余市环保局已告知该锅炉物业管理单位,在今年锅炉试运行时向环保部门提交申请,对该锅炉进行锅炉烟尘排放监测,确保取暖期烟尘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序号:3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辉南县朝阳镇向阳村刘船口屯附近的宏久生物有限公司,生产期间用硫酸、火碱、工业酒精等洗各种药材,生产废水排入大柳河;该企业的厕所在车间最后面,粪污通过下水管流入大柳河,污染大柳河水和刘船口屯的地下水;该企业生产期间锅炉烟囱排放烟尘,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9月7日,辉南县朝阳镇政府和辉南县环保局进行了联合调查。经查,吉林省宏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以硫酸做为化学试剂,做分析实验时使用,清理管道时使用火碱,工艺解析时使用药用酒精,用量较少,并不是用硫酸、火碱、工业酒精等洗涤各种药材。该公司从9月1日至9月31日进行每年春秋两季停产检修(已向辉南县环保局报送了《关于停产检修的报告》)。该企业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柳河,由于企业停产检修无法对其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年6月12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辉南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企业外排生产废水,监测数据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年9月3日,该企业在车间的最后排建设了一座长2.9米,宽3.5米的厕所,化粪池封闭且具备防渗能力。定期雇用专用车辆将粪便抽出、转运,不外排,不存在污染大柳河水和刘船口屯的地下水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该企业现用1台10吨往复式蒸汽锅炉,配有湿式脱硫除尘设施。由于企业停产检修,无法对锅炉进行监测。待恢复生产时,辉南县环境监测站将对的生产锅炉进行监测,如果锅炉超标排放,将依法处罚。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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