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年第4号)(以下简称《审定办法》)要求,为做好新疆自治区年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及品种类型申报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类型为玉米、棉花、水稻、小麦和大豆。参照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国品审[]1号)规定,申报年新疆自治区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类型具体为:
玉米:
1、春播玉米:内蒙省(巴彦淖尔市大部分地区、鄂尔多斯市大部分地区),陕西省(榆林地区、延安地区),宁夏省(引扬黄灌区),甘肃省(陇南市、天水市、庆阳市、平凉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海拔米以下地区及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大部分地区),所审定的春播玉米,生育期在-天(≥10℃活动积温℃-℃)。可以引入在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以西至博乐市以东地区、北疆沿天山地区、伊犁州直西部平原地区的春播玉米种植。
2、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黑龙江省(第五积温带至第一积温带)、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宁夏、甘肃、陕西等省自治区所审的品种,生育期在-天左右可引入新疆年≥10℃活动积温℃以上玉米春播种植区种植。
3、爆裂玉米: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河南、山东等省自治区所审的品种,生育期在-天左右可引入新疆年≥10℃积温℃以上的玉米种植区种植。
棉花:
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审定的生育期在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10℃积温-℃,包括新疆天山北坡、准葛尔盆地西南缘、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以南的北疆棉区,塔里木盆地西部和西南沿山一带的南疆部分棉区,准葛尔盆地南部和南北疆零星地区种植。
水稻:
中早粳晚熟品种:辽宁省(南部稻区)、河北省(冀东)、北京市、天津市所审的全生育期为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南疆晚熟稻区种植。
中早粳中熟品种:辽宁省(北部稻区)、吉林省(晚熟稻区)、宁夏省(引黄灌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稻区)报审定的全生育期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北疆沿天山及南疆稻区种植。
小麦:
春麦: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中西部),宁夏省,甘肃省(兰州、临夏、武威及其以西的全部和甘南州部分地区),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柴达木盆地灌区及黄南州、海南州、海北州部分地区)所审定的生育期在天左右可引入新疆伊犁州及部分冷凉区域种植。
大豆:
春大豆极早熟品种:黑龙江省(第五积温带)、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以东冷凉地区)审定的,生育期在天可引入新疆阿勒泰山区的部分地区种植。
春大豆早熟品种:黑龙江省(第四积温带及三、四积温带过渡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以东嫩江流域的传统农区、通辽市和赤峰市的北部山区),吉林省(延边市、白山市的高寒山区)所审定的生育期在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阿勒泰山区、萨吾尔山谷地、两河间平原、塔城盆地、伊犁河谷丘陵区及北疆沿天山一带东部的部分地区种植。
春大豆中早熟品种:黑龙江省(第二积温带),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南、赤峰市丘陵山地),吉林省(延边州和白山市大部分地区、吉林市部分地区)所审定生育期在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伊犁河谷西部、博尔塔拉谷地、北疆沿天山一带东部的部分地区种植。
春大豆中熟品种:吉林省(长春市全部,通化市、松原市、吉林市的大部分地区及辽源市、延边州的部分地区);内蒙古(东部温和区、土默川及河套平原);宁夏省(南部山区);山西省(朔州市西北部、忻州市西部地区)所审定的春播生育期在天左右、夏播生育期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伊犁新源县部分区域、北疆乌伊公路沿线及昌吉州的部分地区种植。
春大豆中晚熟品种:吉林省(四平市、辽源市大部分地区,长春市部分地区);辽宁省(东北部山地冷凉地区);内蒙古(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灌溉区和阿拉善高原绿洲地区);河北省(承德市部分地区);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部分地区);宁夏省(引扬黄灌区);甘肃省(河西走廊及兰州市、临夏州、定西市的部分地区)所审定的春播生育期在天左右、夏播生育期天左右的品种可引入新疆伊犁河谷西部、博尔塔拉谷地及北疆沿天山一带的部分地区种植。
二、申报引种备案须提供材料1、引种备案表(见附件);2、拟引种区域适应性、抗病性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多点试验汇总报告及各试验点总结报告,适应性、抗病性试验不少于1年,建议做2年;适应性试验点数不少于5个,建议不少于相应作物省区试点数,且拟引种主要区域必须安排有试验点。棉花引种要进行枯萎病和黄萎病鉴定,试验可委托抗性鉴定承鉴单位开展或自行组织开展,自行开展的试验点须安排在病重发区,试验设计、田间管理及病害调查标准参照新疆自治区棉花品种区试方案执行。大豆引种品种要进行大豆炭疽病田间抗性试验,玉米引种要进行玉米纹枯病、茎腐病抗性试验,大豆、玉米抗病性试验为试验点田间病害调查,病害调查标准参照新疆自治区大豆、玉米区试方案要求;小麦引种要进行锈病(条锈、叶锈)和白粉病抗性试验,水稻引种要进行稻瘟病抗性试验,水稻和小麦抗病性试验为试验点田间病害调查,病害调查标准参照新疆自治区水稻、小麦区试方案要求。3、引种品种审定公告及证书复印件;4、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还应当提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书面同意材料原件复印件;5、引种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6、其它有关材料。三、引种备案材料要求、装订及申报为确保引种备案材料规范性、完整性,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盖上引种单位印章。备案材料按引种备案表、试验报告、审定公告及证书、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其它有关材料顺序装订,并编制目录,重新编上页码,盖骑缝章。请引种者将引种备案材料一式一份于年12月30日前送达新疆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以便及时发布引种备案公告,服务农业生产。四、强化引种风险与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引种者对引种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因引种品种适应性、抗病性等问题给品种种植者造成损失的,由引种者负全部责任。因此,引种者要强化引种风险与责任意识,加强引种品种适应性、抗病性鉴定工作,经试验鉴定在适应性、安全性上具高风险品种要谨慎引种。同时,引种者要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者信息、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附件:新疆自治区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申报书
年11月26日
新疆自治区审定品种
引种备案申报书
作物:
品种名称:
引种者:(盖章)
通讯 3、拟引种备案品种抗性鉴定试验总结报告……………………
4、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5、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公告复印件……………………………
6、引种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其他材料…………………………………………………
一、新疆自治区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
引种者(盖章)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品种名称
作物种类
亲本来源
审定编号
审定品种适应种植区域
育种者(盖章)
引种适宜种植区域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编号:
品种权人和品种权号:
主要性状:(字数限字以内,内容需要公告)
主要栽培技术:(字数限字以内,内容需要公告)
适应性(适应性是指品种在适宜种植地区内不同年度间产量的稳定性、丰产性、抗病性、抗逆性等特性。)
1、适应性试验情况
试验点名称
产量(公斤/亩)
全生育期(天)
田间抗病性表现
田间抗逆性表现
适应性综述(字数限字以内,内容需要公告)
2、抗性鉴定情况
试验点名称
抗性表现综合评述(内容需要公告)
风险提示:主要包括:种子贮藏条件以及销售区域主要病虫害、高低温、倒伏等因素对品种引发风险的提示及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联系方式等
备注:以上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引种者应当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标注内容应当与引种备案信息一致。
二、拟引种备案品种适应性试验总结报告
(一)试验目的。
(二)试验概况。
(三)试验管理。
(四)试验结果与分析。
(五)风险提示。
(六)服务措施。
三、拟引种备案品种抗性鉴定试验总结报告
(一)试验目的。
(二)试验概况。
(三)试验管理。
(四)试验结果与分析。
(五)风险提示。
(六)服务措施。
四、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五、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公告复印件
六、引种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