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白山市一次性处理解决无籍房屋工作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市地税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强化落实力度。下发《白山市地方税务局解决无籍房屋问题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原开发建设单位开具的缴款收据为纳税人办理产权,不再另行要求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涉税服务,做到便捷高效,进一步方便产权人办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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