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法官敲下法槌,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起刑事速裁案件,从开庭到宣判,用时均在20分内。据悉,这5起案件,检察机关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平均用时仅4天。
刑事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本次集中审理案件主要分为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两类轻微刑事案件。江源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5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了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后果,听取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5起案件提起公诉时,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庭审中,5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与以往的刑事案件庭审不同,本次庭审省去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常规程序,5名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明确表明服从判决不上诉,审判长均当庭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
据介绍,如果通过简易程序审理这5起案件,需20—30天方可审结,速裁程序较简易程序时间缩短5-7倍。此外,速裁程序20分钟左右就可以审结1起案件,而简易程序仅审理其中一起案件至少需要40分钟。因此刑事速裁程序不仅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使检察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整体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
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江源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简单案件快办、疑难案件精办”,构建与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程度相适应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从而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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