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等12部门
共同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汇总表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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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大力改善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站、医疗急救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旅游标识标牌。到年全国2.26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六小工程”和“厕所革命”全覆盖,5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三改一整”工程。
2、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
组织和支持家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围绕旅游产品建设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每年促成不少于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与规划设计单位结对,5年完成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编制。
3、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
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开展旅游电商万村千店行动,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店”、“旅游淘宝村”、“旅游扶贫村+特色馆”立体扶贫,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开展旅游电商扶贫行动,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到年,全国建设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销售产值亿元,带动不低于50万户贫困户脱贫;建设个乡村旅游扶贫电商示范村,每年实现旅游商品销售亿元。
4、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
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旅游院校等单位,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采取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通过5年时间解决万左右贫困人口的脱贫。
5、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
组织和引导百万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到年,全国培育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示范乡村。
6、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
加快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库建设,统筹资源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设计符合旅游扶贫项目特点、与旅游扶贫项目周期相匹配的支持产品。探索建立乡村旅游投融资主体、担保平台、风险准备金制度及信用评级体系,优先在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授信,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相关部门给予贷款贴息。积极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扶贫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增收的情况,为景区、能人、企业(合作社)提供成本低、期限长的信贷支持。每年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项目不少于个,资金不少于0亿元。
7、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
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类型的旅游扶贫新模式,按照景区扶贫加分政策,鼓励每个4A、5A级景区带动周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不少于3个,每个能人带动不少于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合作社带动不少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招工、订单采购农产品、建设绿色食品基地、成立互助社等方式帮扶脱贫。加快扶贫创新模式推广,到年,全国建设旅游扶贫示范景区个、企业(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基地1万家,培育旅游扶贫带头人5万个,带动80万户贫困户脱贫。
8、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设立乡村旅游扶贫东部、西部培训基地,组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专家库”,动员规划、管理、营销专业人才到扶贫开发重点县、易地扶贫搬迁小镇、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公益指导培训。到年前,各省要以市、县为基础,建立地方培训基地,实现对2.26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全覆盖,培养旅游扶贫带头人10万人。
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实施
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依据国家旅游局等12个部门制定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实施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实施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的通知:
帮扶方式与内容(一)结对帮扶。
充分发挥大型旅游企业的组织优势和规模优势,强化示范带动,鼓励“飞马奖”获得者、中国旅游集团20强、百强旅游投资企业、百强旅行社等,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帮扶对象,结对帮扶不少于2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帮扶时间与国家“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同步实施。
(二)景区带村
充分发挥旅游景区对邻近贫困地区和交通沿线贫困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位于乡村地区的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辐射带动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数量。按照就地就近、共建共享的原则,采取安置就业、提供摊位、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等方式让贫困人口分享景区发展带来的收益。
(三)安置就业
旅游企业要优先招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保安、保洁等工作。按照就近原则,鼓励每家五星级酒店、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解决20名以上贫困人口就业,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下酒店、4A级及4A级以下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解决5-20名贫困人口就业,每家金牌农家乐解决1-2个贫困人口就业。
(四)项目开发
鼓励旅游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战略,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投入,连片、集聚开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村及周边优质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民宿、乡村酒店、乡村度假地、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通过项目开发和旅游发展带动贫困户人口脱贫。
(五)输送客源
鼓励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线路,合理串联贫困地区旅游产品,优先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村纳入线路。鼓励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开发打造乡村旅游扶贫专线,并在价格方面给予优惠或补贴。
(六)定点采购
大力推进“农旅对接”。鼓励宾馆饭店与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贫困户签订有机鲜活农产品定点采购协议。科学指导贫困户调整种养殖业方向,围绕需求进行订单式农业种植生产,打造直供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
(七)培训指导
旅游企业和旅游院校要发挥品牌优势和经验优势,加大对从事农家乐、观光采摘、农事体验等经营户的教育培训和开发指导。鼓励大型旅游企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旅游院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设乡村旅游开发专题培训班,组织贫困村旅游经营户学习考察发达地区旅游发展经验。
(八)宣传营销
在线旅游企业要合理利用自身平台开辟贫困地区旅游产品宣传专栏,宾馆饭店科学利用客房、大堂、过道等,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和贫困地区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鼓励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组织开展乡村旅游的专题会议和论坛,宣传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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